針對日前一紙內蒙古項目股權轉讓協議引發(fā)的 “收縮風電戰(zhàn)線”的市場猜測,華儀電氣11日晚間發(fā)出緊急公告予以澄清。然而耐人尋味的是,僅在“收縮門”前寥寥數日,公司與山西云霧峪風電場的項目合同金額縮水了1200萬元。
記者還從公司年報數據看到,由于成本狂翻近10倍,作為主營產品的風電設備去年利潤率下滑了5.81個百分點。在被視作“洗牌年”的當下,“收縮門”究竟只是捕風捉影的市場誤會,還是民營風電設備商在競爭激流中的最后狂歡?
排他性銷售模式
記者注意到,在成功將共計90%的股權轉讓給華電集團旗下新能源子公司后,三勝風電將不再屬于華儀電氣合并報表范圍內企業(yè),而這是否意味著公司資金開始撤離此前布局的投資陣地?對此,包括東方證券、民生證券在內的多位新能源行業(yè)分析師都對記者表示,三勝風電從籌建到開發(fā)再到如今的轉讓其實形成了華儀電氣排他性的銷售鏈條。
據悉,三勝風電于2009年4月由華儀電氣與全資控股子公司華儀風能聯合投資設立,實際上是華儀方面與風場所在地內蒙古政府簽訂的合作協議“棋盤”上的一步棋。“華儀先與地方政府簽訂框架協議,搶到對當地風場的優(yōu)先開發(fā)權,在設立風電公司后又壟斷獨家銷售權。”券商人士告訴記者,華儀對風場的測量和開發(fā)都是為后期風機整機銷售訂單埋下伏筆。
據記者了解,在三勝風電 “地盤”上,任何外來投資者都必須采購華儀電氣的風電設備,前期的投資內涵就在于換取設備銷售的儲備資源,主要利潤點則在于三勝風電與華儀風能簽訂的采購合同。按照合同,三勝風電場一、二期項目中將使用華儀風能1.5MW風力發(fā)電機組66臺。華儀電氣證券事業(yè)部代表駱克梅則對記者表示,出售風電場的原因是可以將風電設備銷售收入體現在報表上,下游一體化經營并不是設備商這一定位的用意。
是無奈還是創(chuàng)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