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6日有媒體報道稱,因違規(guī)披露重要信息北京某上市公司高管前被刑拘,本報記者對比調查后發(fā)現(xiàn),該上市公司非常有可能是訴訟頻出、高管快速更迭、因違規(guī)違紀被相關部門立案調查的華銳風電(601558.SH)。值得一提的是,這也是北京警方破獲的首例違規(guī)披露信息案件。
本報記者注意到,近期的一個趨勢是有關部門對上市公司違規(guī)信批的監(jiān)管趨嚴,博元投資(退市博元、600656.SH)便是因為信披違法違規(guī)被移送司法、并強制退市。
“中國資本市場的崛起靠‘兩化’,市場化和法制化,市場化是公正、公平、公開,要講誠信;也只有加大懲處力度才能解決問題,也就是法制化。”方正富邦基金總經理鄒牧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說,“而資本市場講的正是誠信和陽光,我認為這(加大懲罰力度)是對的。”
華銳風電前高管被刑拘
公開消息稱,2011年北京某上市公司時任董事長韓某某指使財務總監(jiān)陶某,授意相關部門虛增公司當年收入及利潤,合計虛增利潤2.78億元。4月5日,北京警方通報,今年1月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在輾轉多地調查取證后,于2月下旬一舉破獲韓某某等人違規(guī)披露重要信息案。
在相關情況的通報中,有以下幾個信息點:“北京上市公司”、“公司于2011年上市”、“虛增利潤2.78億元占2011年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37.58%”等。綜合以上信息,本報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該上市公司非常有可能是華銳風電。
實際上,在2015年11月10日,華銳風電收到證監(jiān)會下發(fā)的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及《市場禁入決定書》,對原華銳風電董事長韓俊良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了一系列的行政處罰。
華銳風電于2011年1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,主要從事風力發(fā)電設備的開發(fā)、生產和銷售。韓俊良于2006年起任董事長、總裁,2012年8月卸任總裁,2013年3月卸任董事長。
受行業(yè)政策的影響,2011年風電行業(yè)業(yè)績急劇下滑。據(jù)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,為粉飾上市首年業(yè)績,在韓俊良安排下,華銳風電財務、生產、銷售、客服等4個部門通過偽造單據(jù)等方式提前確認收入,虛增利潤總額2.78億元,占2011年利潤總額的37.58%。
當時,證監(jiān)會對華銳風電、韓俊良、陶剛及相關責任人給予了行政處罰:責令華銳風電改正,給予警告,并處以60萬元罰款;對韓俊良給予警告,并處以30萬元罰款;對陶剛等人給予警告,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。同時,分別對韓俊良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、對陶剛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。
《證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三條有如下規(guī)定:發(fā)行人、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(guī)定披露信息,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,責令改正,給予警告,并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,并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監(jiān)管部門嚴查造假
對信批違規(guī)僅僅是最高60萬的行政處罰,在業(yè)內人士看來卻是“太輕”,而違法成本低下也是造成此類案件層出不窮的一個重要原因。
“現(xiàn)在《證券法》處罰最高是60萬,違規(guī)成本太低了,不言而喻,一部分案子追究刑事責任會對后續(xù)類似的例子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。” 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證券律師許峰說,“移送(司法)是個好事情。”
此前博元投資公告稱上市公司公司由于涉嫌信披違法違規(guī),證監(jiān)會已將其移送公安機關,并將進行公開通報。
“上市公司如果虛增利潤,涉嫌信息披露違法,證監(jiān)會可依《證券法》查處,最高可被罰款60萬元;如果達到涉嫌犯罪的標準,公安部門可依據(jù)刑法進行刑事立案,進而追究刑事責任。”廣東一位證券律師表示。
在《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(guī)定》中,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、企業(yè)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,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(guī)定披露應予追訴的一個情形是,“虛增或者虛減利潤達到當期披露的利潤總額百分之三十以上”。
“除此之外,受此侵權的投資者可在行政處罰或刑事判決后依法起訴,追究其民事責任。”上述廣東證券律師表示。
本報也注意到,證監(jiān)會曾公開表態(tài)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(guī)行為保持高壓態(tài)勢,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,維護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市場秩序”、“信息披露違法違規(guī)損害了廣大投資者的利益”。
2013年10月后,證監(jiān)會授予全部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權,采取多種有力措施確保派出機構依法高效有序開展行政處罰工作;2015年,派出機構行政處罰結案98件,罰沒款金額合計5872.74萬元,涉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(guī)案20件。
許峰對記者表示,“此前的綠大地、萬福生科,最近的博元投資都是涉及到犯罪,博元則是在沒有處罰的情況下移送的。”
近期,證監(jiān)會派出機構對2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案件作出了行政處罰。